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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負責人:工務主管
1. 與各項工程專家商討工程上一切細節
2. 依工程進度表進行工程進度管理(泥作、水電冷氣、木工、油漆)
3. 工程品質控制監督
4. 現場安全衛生管理
5. 收尾修補與細部清潔
■ 負責人:專案設計師
1. 定期案場巡視
2. 定期告知業主工程進度與狀況
3. 木作完工時由設計師帶領業主現場了解進度
4. 油漆完工時由設計師帶領業主現場了解進度
5. 帶領業主選配傢俱與傢飾(燈具、玻璃、壁紙、窗簾、傢俱)
6. 工程完工後連絡清潔公司與案場巡視
※本保固合約自保固合約簽訂後起生效。
■ 第一階段:七天
1. 屋主驗收交屋時清點現有缺失。
2. 雙方簽定保固合約書,保固之權責生效。
3. 屋主交屋後三天,設計師主動電訪詢問是否發現其他缺失。
4. 七天內作第一次之保固總修繕。
■ 第二階段:三十天
屋主入住後30天期間相關保固問題,若非緊急修繕狀況,入住30天設計師主動電訪了解整體屋況,統一安排相關工程人員作第二次之總體修繕。
■ 第三階段:
其餘保固一年期間之相關問題,由業主主動連繫專案設計師安排工程人員前往修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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